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洪国祥  发布时间:2021-09-20   浏览次数:624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202115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和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工作第一位,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师生安全、校园安全。

一、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严从紧从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加快信息报送的紧急通知》(闽教办体〔202116号)等文件要求,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校园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值守应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在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再次开展一次问题隐患集中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补齐安防短板、堵塞管理漏洞。要针对季节、节日特点和校情校况,突出抓好学校消防、食品、危险化学品、校车、防汛防涝、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学生防溺水、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教育,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和案事件的发生。

三、守严学校大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校门出入登记和身份健康核验,对所有入校人员严格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经批准入校的校外人员一律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加强安保值守和日常巡查检查,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杜绝人员、物品带病带隐患进入校园。

四、确保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严格管控校园快递、食堂冷链食品和学生集中用餐、校外配餐等。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控。

五、加强出行管理。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励师生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不出校。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出行动向,提醒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安全意识。

六、提高服务质量。从严从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停止或取消大型聚集性活动,加强学生户外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科学安排文体活动,切实解决和保障好师生在校内饮食、住宿、快递、用水、用电、用网等实际生活需求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查家庭异常、心理异常、身体异常学生,落实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

2021917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与往年相比人流、物流、车流可能更加集中,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较以往更加活跃,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更为突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更重、意义更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914日国务院安办、应急部及我省召开的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91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深入排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群众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自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中秋国庆期间做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今年假期风险较以往的特殊性,尤其是我省疫情防控任务加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群众过节、我们过关”。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对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实实在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抓住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抓住关键要害,采取精准措施,查清查透基础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以及本地本行业的特殊风险,找出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防控,要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下沉监管力量,严格执法并有针对性的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工作表面化、一般化,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节日特点,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节假日出行人数增多的特点,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省安定稳定。旅游安全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整治方案,结合节日特点,立即组织对旅游景区和热门景点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立即整改,没有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严防擅自运营;对非景区景点,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逻巡查、宣传教育和警示牌的设立,严防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漂流、悬空栈道、热气球、蹦极、索道、滑翔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严格履行大型节庆活动的报批管理,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有序。道路安全方面,要紧盯“两危一客一货一面”,落实路面执法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以高速公路和“两客一危”、网约车、临时包车、私家车、农村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严格民航、高铁、普铁、客船等大载客量运输工具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海上安全方面,要强化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整治防控及宣教警示,提升商渔船驾驶人职业操守和安全航行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海砂行为,及时有效处置海上险情,切实减少海上船舶碰撞、自沉等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海上船舶安全事故上升势头。消防安全方面,要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对于自动喷淋系统用户用电等关键部位彻底检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和造成恶劣影响的火灾。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要靠前监管,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国庆期间开展动火、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必须提级管理;要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集中整治,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专项检查,深化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整治。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高速公路、高铁地铁、桥梁隧道、水库电厂、地下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安全检查,加大非法分包转包工程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等行为;加强脚手架防滑防坠、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以及塔吊、提升机等设备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临时建筑物、深基坑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钢铁煤气、铝加工、粉尘涉爆、油气管道、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要内紧外松。要掌握方式方法,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内,要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风险隐患更加突出、更加集中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安全风险滚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各地要做到心中有数,派出工作组深入督导严查、严防死守。对外,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引导群众有秩序保安全的开展各类娱乐和出行旅游活动。同时,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安全监管不搞“一刀切”,中高风险地区以属地为主组织检查,其他地区在不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组织必要检查指导服务,也可以采取视频调度、网络监控、电话提醒、微信告知等形式加强监管督促,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不放松。二要严防森林火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进山入林、野餐露营大幅增加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在路口关隘设卡检查,严防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加强火情监测,综合运用卫星、视频、瞭望、巡护等手段,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全方位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景区景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提示牌等,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出游。四要加强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信息通畅,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统筹协调,实施点对点统一指挥调度,强化各级防指上下联动、部门间横向联动、防抗救各环节联动,密切监视天气发展变化,加强预测预警、会商研判,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应对秋季台风、山洪地质灾害等,做好预防预备、应急处突、救灾安置等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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